为严厉打击辖区水域非法电鱼、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2026年7月13日20时30分至7月14日凌晨4时,我局在市区至清佛交界水域开展夜间渔业执法巡查行动,现场查获3艘涉嫌非法电鱼作业的涉渔“三无”船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查获情况
本次行动通过陆上摸排、水上巡航联动执法,先后查获3艘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非法捕捞“三无”船舶。其中1艘三水籍三无船舶在执法过程中拒不配合检查,多次冲撞执法船艇、暴力抗法,涉案人员跳水逃逸;另外2艘三无电拖网船舶停靠石角渡口岸边,船上查获成套电鱼作业设备及大量渔获物。
以上3艘船舶均未取得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船籍港登记信息,属于典型涉渔“三无”船舶,涉嫌非法电鱼作业,严重破坏水域渔业生态资源。目前涉案船舶已全部依法扣押至指定停放点,涉案渔获物已按规定送至阳山县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完成无害化处置。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等相关规定,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涉渔船舶,依法应予查处、没收处置。
三、权利告知及限期认领
请上述涉案船舶所有人、实际经营者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船舶合法权属证明、船舶建造及检验手续等相关材料,前往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执法股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
逾期无人认领、无法提供合法有效权属证明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依法对该批涉渔“三无”船舶予以没收、拆解、销毁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船舶所有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说明
我局将持续保持禁渔高压执法态势,常态化开展交界水域、夜间薄弱时段巡查,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及三无船舶非法捕捞行为,坚决杜绝非法捕捞反弹,切实守护辖区水域生态安全。
受理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公示期限:2026年7月16日-2026年8月14日(30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下濠基176号三楼。
联系电话:0763-3324008